甲方:_____
乙方 :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雇佣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 每周一至周五负责烹制甲方工作期间的伙食,一日两餐(早餐和午餐)。
二、本雇佣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甲方负责采购伙食原料,并核算伙食成本,试用期满后,由乙方负责采购伙食原料,但伙食收费标准必须遵照甲方核定的成本价标准。
三、甲方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700.00元(人民币大写 :柒百元整),工资报酬含安全意外保险。
四、甲方因临时接待或周末加班需要用餐,经提前通知乙方后,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相关安排,甲方承担用餐的成本费。
五、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操作流程烹制,确保餐食的卫生、安全,若因违规操作不慎发生食物中毒或意外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若甲方向乙方提供住宿,乙方应当保证住宿期间的财产安全,防火防盗,因疏忽大意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应当注意上下班途中自身的人身安全,若发生意外事故,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八、甲方提前十日以口头方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雇佣合同;乙方提前十日以口头方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雇佣合同。
九、乙方应厉行节俭,杜绝铺张浪费,避免一切不必要的费用。
甲方:_____乙方 :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