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遵守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需及时报告住址变动,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和机关可进入特定场所、会见特定人员、从事特定活动,并保存出入境证件。违反规定已交保证金者将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可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逮捕。需要逮捕的可先行拘留。
法律分析
具体容易与否不好说,要看执行机关,得到批准允许可以去。
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和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可以申请变更居住地?
在取保候审期间,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变更居住地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变更居住地的申请。这通常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以说明变更居住地对于被取保候审人的生活和工作具有必要性。例如,如果被取保候审人的原居住地与其工作或家庭关系产生了不利影响,或者需要接受特定的治疗或照顾,都可能成为申请变更居住地的合理理由。当然,最终是否批准变更居住地还需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因此,在申请变更居住地时,被取保候审人应当咨询专业律师,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申请。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遵守多项规定,包括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及时报告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的变动等。在特定情况下,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请变更居住地,但需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最终是否批准变更居住地,需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因此,在申请变更居住地时,被取保候审人应咨询专业律师,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机关、人民、人民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