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待证办理部门
老年证由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办理。目前城区都直接在社区居委会办理,各县市在民政局服务大厅或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张2寸白底彩照(身份证标准照)和工本费。
材料:需要本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寸红底彩照1张,工本费视当地规定收取(一般是几元内)。持上述资料到你户口所属的残联办理。(年满60周岁才可以办理,65周岁后(含65周岁)所办理的老人证部分省市坐公车全免,而60-岁的半票)
二、老年优待证
老年优待证,是一个国家、为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按照规定给予老人的一种优惠、照顾,给老年人一种享受和待遇。
三、退役军人优待证有哪些优惠
持退伍证进行军龄登记(军龄视为缴费年限),军龄加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5年,到了退休年龄就可每月领取养老金。若为参战参核等九类人员,需由县民政局优抚股开介绍信到县社保处说明,可优惠5年,即军龄加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0年,到了退休年龄就可每月领取养老金。
四、优待证办理的方法如下:
1、现场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地提出申请;
2、网上申请。已完成建档立卡信息补充完善的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
3、工作人员入户办理。对于年龄较大、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便到现场的申请人,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就近的乡镇服务站,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
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的申请人,可根据意愿申领其中一种。
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
第十九条
申请人可申请由户籍地或常住地省份发放优待证。
若申请由常住地省份发放优待证,应符合常住地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有关规定。如不符合常住地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有关规定,可根据申请人意愿转为申请户籍地省份发放优待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