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想要离婚的,应当先向申请对方失踪,会发出公告,公告期满之后,对方还未出现的,会宣告其失踪,此时向提出离婚,会直接判决离婚。
一、起诉离婚男方三年联系不上可是有外债如何离
1、先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到起诉离婚。婚姻的另一半消失不见满两年,当事人想要离婚,可以先到人民书面申请另一半宣告失踪;
人民作出另一半宣告失踪的公告,公告期一般为三个月,公告期满后,人民可就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作出单方判决。
2、直接到起诉离婚,由发出公告。可以直接到去起诉离婚,由对消失的另一半发出公告,公告期满后,也可以单方面做出缺席判决。
二、想离婚找不到人该如何做
想离婚找不到人的做法:
1、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可以向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向提起离婚诉讼,判决离婚;
2、被告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的,可以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应当通过公告将下落不明人送达诉讼文件。公告期满,离婚判决缺席;
3、一方下落不明不满两年,另一方直接起诉离婚的,将受理,但缺席裁判时将慎重考虑缺席裁判。对方只是拒不出庭的,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
三、如何进行公告离婚?
如果被告已经下落不明满2年,且经过公告被告仍未出现的,会判决离婚;
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会进行缺席判决,如果原告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则不会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