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升汽车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恶意注销企业是违法的吗?

恶意注销企业是违法的吗?

来源:库升汽车网

法律分析:企业恶意注销,隐匿转移财产是违法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妨害清算罪是什么

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擅自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公司企业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妨害清算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妨害清算罪构成条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2.在客观上表现为在公司、企业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进行清算的公司、企业。4.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三、虚假破产罪成立条件有哪些

虚假破产罪成立条件是:

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即具有通过虚假破产逃避债务的犯罪故意。

3、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规定,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