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设备维修事宜制定此合同,具体相关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需更换配件或其它维修的,需告知甲方同意。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收费标准,并保证具备与维修业务相适应的设施和技术力量。
2)乙方维修设备应当国家有关标准、规范,遵守双方约定,保证维修质量。
3)乙方应当向甲方如实说明维修使用的配件真实质量情况。乙方使用旧配件进行维修时,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保证安全性能符合国家的有关技术标准。
4)在合同期内,承修所有设备(如绣花机、电车、冲床机、裁床机)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及时返修,合同外的配件费用可经甲方同意报销。
5)因维修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在维修质量保证期内,承修设备因同一事故或维修项目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联系其他维修企业,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7)设备完成维修后,经甲方验收是否已维修完。
四、双方约定
1)乙方未按时完成维修的,造成甲方生产损失的。应当按照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和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维修费用的,乙方有权提起诉讼并要求甲方支付超期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使用无生产厂名、无厂址、无产品合格证配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设备维修工作转托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达成的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______(签字)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船修理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_____%,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_____%,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三条?工程价款
本船修理费(不含加减帐工程)预定为人民币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其最终总价按本船完工出厂的实际修理项目结算。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进厂,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________天。
第五条?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_____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六条?质量保证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七条?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工程付款
1.在本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在___________天内即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________%的工程预付款___________万元;在修理进度达到二分之一工程期限时,委托方应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________%进度款________万元;余款在完工后___________天内一次结清。若委托方逾期付款,则应按中国人民银行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2.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
第九条?速修费和滞修费
在船舶修理工程提前完工或逾期完工时,双方应向对方支付速修费或滞修费,其计算方法如下:
承修方每提前一天完工,委托方按本船总修理费的______%向承修方另行支付速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___%。确属承修方原因而逾期完工,则每逾期一天应由承修方按总修理费的______%向委托方支付滞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____%。承修方应在结帐单中将滞修费自动予以扣除并通知委托方。
第十条?消防安全工作
船舶修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国XX公司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联合发布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_____委员会,按照申请_____时该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该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份,其中一份送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备案。若双方要求对合同进行鉴证,应在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办理鉴证手续。
委托方承修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单位名称(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定作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揽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第一条 修缮修理项目、数量、报酬
┌─────────┬───────┬────────┬───┐
│修缮修理项目及内容│ 计量单位 │ 数量或工作量 │ 报酬 │
│ ├───┬───┤ │ │
│ │单价 │金额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第二条 材料
本次修缮修理的原材料均由 全权采购并由 来负责提供,但 有权监督其使用的原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惯例。
(1)材料: ; 名称: ;
(2)商标: ; 生产: ;
(3)厂家: ; 规格: ;
(4)计量: ; 质量: ;
(5)型号: ; 单位: ;
(6)数量: ; 提供人: ;
(7)支付: ; 定额: ;
(8)单价: ; 价款: ;
(9)消耗: ; 日期: ;
第三条 材料检验
1. (定作人/承揽人)检验 (承揽人/定作人)提供材料的标准是 ;
2.检验方法为 ;
3.检验时间为 ;
4.检验地点为 ;
5.经检验, (定作人/承揽人)对 (承揽人/定作人)提供的的材料有异议,因在检验日后 日内提出异议。
第四条 修缮修理时间
修缮修理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五条 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修缮修理项目应符合 的规定和要求,具体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包括: 。
第六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方法
1.定作人需要向承揽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 ;
2.提供的时间为: ;
3.提供的方式为: 。
第七条 保密要求
1.承揽人应保证对从定作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技术资料、图纸的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定作方同意,承揽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技术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 定作人 (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修缮修理项目的主要工作。
第九条 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 。
第十条 交付
修缮修理项目交付时间为: ;交付方式: ;交付地点: 。
第十一条 验收
1.双方约定由 进行本次修缮修理项目的验收工作,并向其支付报酬 元,该部分费用由 来负担。
2.修缮修理项目的检验标准依据 ,具体验收时间为 。
第十二条 预付款
定作人在 年 月 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款(大写) 元。结算时预付款抵作修缮修理费用。
第十三条 报酬与材料费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次修缮修理的费用为 元(含材料费 元,工时费 元),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 元,在本次修缮修理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 日内将尾款 元全部付清。
2.合同双方采取 (现金/转帐/银行汇款)方式进行结算。承揽人需提供修缮修理项目工时费和材料明细表作为核算依据。
第十四条 保修期限: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承揽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修缮修理工作,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能完成的,每迟延一日,将按 数额承担违约责任;
2.如在修缮修理期间出现修缮修理物毁损或灭失,承揽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如因修理质量问题给定作人造成的损失,承揽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定作人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超过约定付款期限 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可以要求甲方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 计付;
第十六条 变更
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分立、解散、破产等事项的因书面通知对方,并告知对方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继承人。如对方不同意,则 方 (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是/否)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二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起诉。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附件 ,名称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定作人(章): 承揽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时间: 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电机修理。
2.项目地点:广东省*市湾。
3.项目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4.项目承包范围:包括 6KV 电机、380V以下低压电机、直流电机等修复。
二、双方一般责任
1.甲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安健环负责人:见项目组织机构。
2.乙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及安健环负责人:见项目组织机构。
3.甲方职责
3.1负责提供相关的设备技术资料、图纸、公司规章制度、安全交底和有关的技术标准;
3.2提供电机发生故障前的运行数据等,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协调,办理电机交接等各项签证工作,对修理质量、进度进行监督;
3.3负责提供除电机线圈之外的所有备品备件(4KW以下的电机及潜水泵所需的轴承除外);
3.4审批乙方对电机修理的计划;
3.5负责电机修理作业所需工作票的签发,协助办理电机的进、出厂手续;
3.6负责电机在甲方工厂范围内的装卸车工作;
3.7对修复后的电机进行质量检验及交接验收;
3.8如发生紧急或重大事项情况,乙方因技术力量不足或准备不及等因素而无法处理或耽误维修等,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它维修商进行紧急处理;
3.9负责执行验收计划,执行安健环管理。
4.乙方职责
4. 1负责编制修理组织方案和修理进度计划,并按计划及时进行修理工作;
4.2遵守甲方公司内部的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各项安全文明措施,对修理作业安全负责;
4.3依据电机修理的行业标准、甲方的技术标准,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电机修理工程;
4.4负责装车及电机运输工作及设备运输途中安全;
4.5负责提供电机修理的所需的线圈、相关的绝缘材料及4KW以上的电机所需的轴承及其他部件;
4.6负责提供潜水泵所需的线圈、相关的绝缘、密封材料、电源电缆、轴承等其他部件;
4.7负责甲方电机正常修理时,应在承诺的工期内尽快完成修理任务,如果甲方的设备属于抢修,乙方应无条件组织人员加班加点24小时不间断为甲方的设备抢修;
4.8按甲方修理要求进行,安排人员修理并作相应试验;及时提供电机修理报告及出厂试验报告;
4.9如接到甲方通知,乙方应在8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
4.10全力配合好甲方安排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
4.11如电机修理后,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经过双方确定,乙方无条件返工,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对修理质量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由甲方聘请专家论证解决,所需费用从修理款中扣除。
三、修理质量要求
1. 乙方的工作及其质量应遵循甲方的有关技术标准及下列标准的要求:
此处省略。。。。。。。。。。。。。。。若干
2.8.8 电机修理后整机温升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参照甲方工厂同类型电机。
2.8.9 整机出厂前应做空转试验。
2.8.10 修复后电机的空载电流不应超过原来的50%。
四、技术质量管理与验收
1.质量检查和返工
双方协议为:甲方人员在现场检查电机修理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双方对质量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由甲方聘请专家论证解决,所需费用从修理费中扣除。
3.验收
3.1 乙方必须熟悉电机修理的验收等级,对于乙方内部验收的项目必须签证清楚、及时,记录准确、可追溯;对于需要甲方签证的停工待检点修理工序,必须等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进行下道工序。
3.2隐蔽工序验收:乙方在进行重要工序前,必须提前2个小时通知请甲方验收本道工序,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3由甲方组织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当乙方将验收中发现的缺陷全部处理完毕后,提请甲方组织验收。
3.4若乙方未按照《XL/QR-61-2019 电机定子绕组整体真空压力浸漆工艺规范》执行电机修后的真空压力浸漆,甲方有权拒绝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
4.竣工验收
4.1工程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和动态验收
4.1.1静态验收为电机修理完工后,甲方组织人员对修理的质量等的验收。
4.1.2动态验收为电机修理完工,投入使用4小时后,全面达到技术要求,办理验收手续。
4.2 质量保证
20KW以上的电机保质期为1年,20KW以下的电机保质期为半年,保质期从电机修理静态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保质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2天内落实解决方案,否则,一次将扣除保质金的50%;保质期后,乙方应提供长期的、高质量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
五、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 月 日止。
2.合同到期前,甲方根据乙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在评价良好及以上的前提下,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商定后可办理合同的续签事宜,续签约定事宜在三年内有效。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和调整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价款按电机修理单价和电机修理数量计算。如果发生电机修理单价以外的其他修理费用,必须先经甲方确认后再进行修理,其费用乙方应优惠于市场价格。以上费用中均含17%。电机修理单价详见附件。
电机修理单价为固定价款,不随合同执行期间市场变化而调整。
2.预付款:无
3.合同价款支付
3.1本合同自合同开始日期起,按本合同所确定的电机修理单价,依据实际发生的电机修理数量进行结算付款,由乙方提出付款申请,经甲方验收合格确认后支付。
3.2本合同付款按半年度结算付款一次,按结算价扣除10%质保金后支付。
3.3 质保金支付方法:20KW以上的电机修理质保期为1年,20KW以下的电机修理质保期为半年,质保期从电机修理静态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直至合格,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保留追溯的权利。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质保金一次付清。
七、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不能按甲方规定的工期修理,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数额为修理总价的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的设备、设施损坏丢失时,乙方照价赔偿,损坏甲方成品的,赔偿经济损失。
3.乙方在执行合同期间,不服从管理,影响电机修理质量,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必须赔偿经济损失。
4.如违约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如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乙方违约应赔偿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发生及后果不能避免并且超过合理控制范围的、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此类事件包括:水灾、火灾、瘟疫、战争、、叛乱以及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等。
2.不可抗力的影响
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2.1 暂停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理需要。
2.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下未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2.3 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2.4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2.5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10天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2.6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如果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九、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采用协商方式解决,协商能够达成一致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江门市人民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此处省略。。。。。。。。。。。。。。。若干
7.1. 乙方应根据修理项目,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修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向甲方提供其安排的修理人员的职称、年龄、工作简历、资质和擅长工作内容等资料。要求的技术人员的职称应为工程师/技师或以上。
十一、安全风险抵押金:
中标单位按合同款的5-10%的标准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以提高中标单位的自我约束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签订日期: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章)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公司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人委托人:______________法人委托人: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账户: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规格参数
1、电梯
二、修理项目:______________(可设附页)
序号修理调整项目数量单价(____________元)小计(________元)
1按附件上所列项目进行维修。____台
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合同期限
维修期限:合同签订后____个日历日内。
四、支付方式
维修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其余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作为质量保证金,电梯正常使用一年后若无问题____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五、受托方责任:
1、严格按企业标准实施修理,清除隐患、排除故障。
2、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施工现场有关的规章制度。
3、施工完毕,会同委托方对修理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向委托方移交。
4、自移交之日起,对修理项目提供三个月质量保证。
六、为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委托方应给予以下配合
1、提供井道内永久性低压照明,落实停梯、用电、用水及其他必须由委托方完成的整
改项目。
2、作业区附近配备有消防及防盗功能和足够面积的部件储存库和工具室。
3、工程若在受托方所在地以外区域的,协助提供气焊和电焊设备。
4、配置专门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和双方的联系协调。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逾期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在维修过程中的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如果电梯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在8小时内恢复。
(四)乙方的维修工作应在甲方的监督下认真进行,不及时维修的每次扣除维修费总额1%。
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九、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__1_种方法解决。
1.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大连市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维修部分报价表
2.乙方报价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
3.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
4.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招标人、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大连市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大连市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备案,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立即将验收报告(一份)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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