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新春佳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大家习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还会严重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为使我们的城市更加清洁、空气更加清新,保障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此森林特向广大居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1.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的习惯。
2.请向家人和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尤其在农村牧区有草堆草垛的区域,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3.积极劝阻、抵制和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
4.请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要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
做文明群众,不燃放烟花爆竹,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建设安全、健康、美丽的家园作出自己的贡献,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洁净的春节。
恭祝全旗广大居民朋友: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市民朋友们:
“花果飘香美乐土,猪年增色换人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一些市民会选择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这与我市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格格不入。
“最美,仁爱之城”,为了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大力倡导文明 、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市文明办真诚地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天更蓝、地更净、城更幽。倡议具体内容如下:
1.除大年二十九(除夕)至正月初六、正月十五可适当燃放部分品种的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不在任何场所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2.不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影响身边人。
3.不向行人、易燃物、车辆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在小区楼道、阳台等处燃放烟花爆竹。
4.在规定的可适当燃放时间点,沿街商户不燃放烟花爆竹,以保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
5.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节后上班,一律不放“开门炮”,为消除陋习做好表率。
6.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含北门街历史文化街区、水亭门历史文化街区和文昌阁等区域范围,不燃放烟花爆竹。
7.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公园、山林、草坪等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敬老院);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民航、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商品交易市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小高楼住宅区内等按规定禁止燃放的地方不燃放烟花爆竹。
呵护碧水蓝天,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
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市民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也与我市作为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不相符合。
为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市文明办向全体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减轻我市空气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让我们共同携手,从我做起,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文明的“低碳”春节。
守护蓝天碧水,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建设美丽江城,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
XX市文明办
20xx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