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提高高安四小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情况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学校救灾工作。
组长:何细良 副组长:邹卫平 孙小平 涂霞 罗强 简虹
成员:朱金够 付林生 洪晓君 梁清根 冷燚 谌爱明 黄永东
综合协调组:何细良(组长)邹卫平孙小平 涂霞 罗强 简虹
抢险救援组:邹卫平(组长)朱金够付林生 陈长志
事故处理组:孙小平(组长)李向阳 习伙秀 郑刚 贾淑珍
警戒疏散组:涂霞(组长)廖宜峰 谢江红 梁燕
医疗救护组:罗强(组长)汪彤兰 徐桃花 张炜
善后处理组:简虹(组长)刘斗祥 徐颖 黄玉芳
后勤保障组:谌冬梅(组长)黄永东 喻志华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