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补贴的步骤:
1.本人要持证明灵活就业状态相关凭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灵活就业认定。如果认定通过则可以继续下述步骤,如果认定不通过则不能通过。
2.填写《灵活就业情况登记表》,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认定后予以就业登记。必须经过认定认定,否则不能通过。
3.在《就失业证》中记录从事灵活就业有关情况,主要包括灵活就业的项目及历程。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到户籍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就失业证》《身份证》;
(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三)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四)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提供原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费凭证或其参保证明。
以下人员不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
2.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
3.正在享受财政贴息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
4.正在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和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可以使用补贴或只能使用一次的:
1.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被用人单位(含享受再就业优惠的公益公司、劳务派遣组织)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以及实现其他方式稳定就业且劳动报酬高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不属于灵活就业范畴,不适用该。
2.曾经享受过再就业优惠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再享受大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大龄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仅能享受一次。
3.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进行就业登记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当月起,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其应领未领的期限予以保留。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