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教育改革在执行的过程中会受到各种阻碍,其中两个重要的因素是的执行主体对的引导,以及执行客体的态度.布朗案的执行过程深刻体现了这两个因素对合校的阻碍.因此,减少教育改革执行的阻力,不仅要在制定教育的过程中充分考虑社会的历史文化习俗,同时加强宣传与普及,消除民众心中对相关问题的误解与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应当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 各级应当加强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