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范围是如何的,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范围:,包括《刑事诉讼法》规定中属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决定,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直接受理。,二、【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对于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决定,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直接受理。,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二十二条高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三条最高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四条上级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审判。,我们可以了解到根据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个在国家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