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县委(直辖市除外)属于正处级实职干部,也有可能高配为副厅级,直辖市的县委属于正厅级实职干部,也有可能高配为副部级。根据党章规定,县委是党的县级地方组织(委员会)负责人,任期为五年。县委同时还是党的县级委员会委员和常委,各级党组织的和委员之间是平等的同志关系,重大问题由委员会通过表决决定。
因此,我国机关的县委是县处级级别。负责主持县委全面工作;而一般会兼任县委副,协助县委主持县委全面工作,在县委分管经济工作,主持县全面工作。
【法律依据】:
《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第五条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三)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四)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五)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六)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七)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八)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九)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十)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副部级机关内设机构、副省级城市机关的司局级正职对应十五级至十级;司局级副职对应十七级至十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