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但国家为了让纳税人尽早享受改革红利,从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由原来的3500元调整至5000元。也就是说,从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开始调整为5000元。同时,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