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政处罚部门有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以及、工商、税务、土地、审计、卫生等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商所、税务所、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依法成立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
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
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